【DQ議員】大律師公會斥程序不當 不應剝奪任何人權利

政治

發布時間: 2020/11/12 22:35

最後更新: 2020/11/12 22:3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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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國人大常委會昨日通過決定後,港府隨即取消4名立法會議員資格(DQ)。大律師公會今日發聲明,認為以追溯方法應用決定,顯然不是正常程序,嚴重損害法律必須明確的原則。

聲明中指出,《基本法》第79條列明,議員喪失資格情況,認為港府按人大常委會決定DQ,是繞過《基本法》第79條規定,而基於選舉主任決定,去DQ四人延任資格,是以追溯的方式應用人大決定,顯然不是正常程序。

公會認為,選舉主任決定DQ的行政決定,法庭尚未覆核,而且選舉主任的決定本身具有爭議性,直言人大常委會是在沒有基礎下,提升了選舉主任決定在憲制下的重要性。

公會更強調,未經正當法律程序,任何人的權利都不應被剝奪,是法治的核心原則,而被DQ的4人經選產生,沒有讓他們回應下,以行政決定剝奪繼續就任議員權利,是有違法治下,固有的公平及程序公義原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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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陳宛彤